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社会民生课题,而深圳近日频发的伤医事件再次把医患矛盾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深圳市近日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并启动立法调查,在全国率先探索通过立决医疗纠纷,为全国医疗立法提供了经验。
不到俩月发生5起伤医事件
2月24日晚,深圳一男子杨某与朋友饮酒,期间其朋友不小心将头部摔伤,杨某便陪同前往北大医院就诊。就诊时,杨某欲插队,医护人员极力劝阻无效,杨某情绪激动,闯入分诊台内对现场一医护人员实施,致该医护人员佩戴的眼镜碎裂,右眼下睑裂创受伤出血,缝合三针,鼻中部右侧划伤。该男子随后被深圳市福田予以行政10日的处罚,并处以500元罚款。
据北大深圳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份至今,仅该院急诊科就已发生了5起伤医事件。
代表加快医疗立法
深圳频发的伤医事件引起了全国各地代表的关注。2月26日,由深圳市代表牵头,全国、省、市、区四级代表等20多人自发来到北大深圳医院调研,在伤医事件的同时,代表们纷纷加快医疗立法,遏制医患纠纷。据了解,如此大规模的代表自发组织调研,在深圳市尚属首次。
会上,深圳市代表杨勤认为,深圳的立法应向学习,最近发生了两起病人医生的事件,但是很快经过法院的判决,者进行了公开道歉,深圳也应尽快修订法律,把伤医事件纳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同时,杨勤也表示,在深圳要伤医事件的再次发生,必须要打破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状态,各部门必须要形成合力,尤其是部门要加大对伤医事件的执法。
据深圳市代表、市医师协会会长杨卓欣介绍,全国97%以上的伤医事件发生在三甲医院,深圳也是如此,这表明优势医疗资源缺乏,医院每个医生每天要看几十到上百个病人,根本没有时间与病人沟通。对此,不少代表在会上指出,一方面伤医令人难以,但是另一方面、医院和医护人员也要进行和改善。和医院要是否为老百姓提供了满意的医疗服务,要改善医院的医疗,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患者的渠道等。
有专家认为无需重新医疗立法
然而,参与调研的深圳院教授吴学斌则表示,从法律角度讲,该事件处理非常及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的措施也很到位。同时,吴学斌医护人员在个人态度方面要有技巧地处理与患者的关系,在与患者沟通的时候,尽量避免言语上的冲突,这样可以避免伤医事件的发生。另外,受伤的医护人员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个人的权益,要求者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对于修订法律和立法的问题,吴学斌指出,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伤医事件的处理已绰绰有余,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来处理。情节比较轻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用《刑法》来处理。比如《刑法》里寻衅滋事罪、聚众社会秩序罪都可以适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伤医者可以处以3到5年的有期徒刑。吴学斌认为,目前有些执法部门对法律运用不够,也没有解释好现行的法律,落实到位,是不需要修订目前法律的。
对于吴学斌的看法,有代表指出,理论和实践是不同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前的法律已经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应该要及时修订,或重新立法。
开门立法遏制医患矛盾
2月27日,深圳市常委会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立法新闻发布会,并从2月27日起,对该条例展开调查,深入了解医患双方对深圳医疗立法相关问题的认知与评价。
深圳市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戴广宇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深圳医疗领域中存在医疗机构准入方式不明确、对医疗违法行为和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机构行政部门缺少监管手段、医患双方的义务不明晰等诸多问题,制约着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为此,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通过立法对深圳市医改经验予以固化、,寻求和拓宽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为深圳医疗法制建设和全国医疗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本次立法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让市民知晓、参与立法全过程,采用调卷、走访调研、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从而提高立法的透明度,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符合。在调查中,深圳市将根据医务人员、患者市民等不同人群进行问卷设计,以提卷的针对性,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使《条例》各项条款更加合理、完善,减少立法漏洞。
据了解,本次立法将对医疗机构的准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义务,医疗纠纷的处理制度,医疗责任的保险制度,医疗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制度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医院管理、医疗等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立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提高立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法制网深圳3月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