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日专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今日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
准管理办法》。
办法表示,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
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X注册所需人数X注册所需。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每人每
天2400元人民币执行。
办法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所需人数、及收费项目,
分类核定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示。(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