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管理系统、医院信息化二级安全等保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国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2、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rixifu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title=采购网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10:00时)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项目适用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标志产品等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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