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等第二类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商场、商店、超市、宾馆等未经备案违规销售等第二类器械的乱象。日前,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锦在辖区内开展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及监督检查工作。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过对12家超市、3家宾馆进行前期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检查范围内大部分超市、宾馆等经营者对申请备案不了解,亦未主动申请《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实际玉米地的大嫂情况,我局采取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中进行宣传教育等方式普及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知识,并在检查中督促经营者主动进行备案,做好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目前,执法人员已经对8家不符合条件违规销售的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程光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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