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助中资助参保政策,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并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选择一档(低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一、二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经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55%,未经转诊到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38.5%,选择二档(高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一、二、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65%,参保人员在一(含社区卫生中心)、二、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是200、600、900元,基本医疗机构统筹金年支付限额是15万元。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符合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支付,具体实施办法执行省统一。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偿,贫困人口特药报销不设起付线。梦见假牙掉了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