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米琴,台州富岭塑胶有限公司外来女职工,因突发脑溢血回乡就医,入院治疗费用高达多元。由于早年丧偶,加上两个孩子仍在上学,虽然在老家得到了7000多元的农医保报销,但高昂的医疗费仍使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邓米琴并非个例,在温岭的非公企业中,许多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一旦遇上重大疾病,生活就会变得举步维艰。
作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已成为一支新型的劳动大军融入我市的各行各业,在民营企业外来职工的占比高达95%。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群体,因为国家未把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在温岭,他们不能和本地人享受一样的医疗保障。即使有些已在老家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但因为返乡治疗不便,很多人生了小病只能扛着。
为了保障外来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帮助非公企业职工解决就医难、看病贵、医疗负担重等问题,2006年起,市总工会开始在非公企业探索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该制度以职工互助互济为特点,即“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种有效补充形式。
2006年8月,市总工会联合滨海镇,以“小病能受益,大病得补偿”为旨,相继以台州明华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试点,开展非公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基金制度,实行基金专款专户专用,以企业为单位操作、核算。基金来源于“职工出一点、企业拨一点、补一点、社会捐一点”,参保职工每人每月只需缴纳5元互助金,而市财政则以参保职工人均15元的标准对企业实行以代补,并动员社会多方赞助,努力壮大基金规模。
参保职工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参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温岭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有关报销,并实行金额分段区别比例补助和最高限额补助制,对门诊费用给予15%~30%的补助,一年给付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大病住院给予20%~50%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一般控制在2万元~3万元。同时,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工也可享受医药费报销,通过双重补偿,参保的非公企业职工医药费总报销比例可达60%~70%。
非公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实施以来,许多非公企业职工的就医压力大大减轻。邓米琴的元医药费,除老家农医保报销的7000多元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基金还为其报销了9413.2元;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籍职工徐来学也因突发性脑溢血入院治疗,共花费元,最后通过基金报销了元;宝利特公司的一名四川籍职工因患胃癌中期花去医药费多元,通过基金报销费用元……
截至2012年底,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非公企业达81家、职工6.1万人次,筹集互助基金1465万元,累计有4.05万人次报销金额11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