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黄廉熙、孔冬、黄少明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
经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26,289,565.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非董事的报酬原则参照审议年度薪酬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董事年度薪酬为6万元(税前)。
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时沈祥先生、骆莲琴女士、王吴良先生、吴伟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黄廉熙女士、孔冬先生、黄少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后,将和公司非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提名人声明》、《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时沈祥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曾任汇利水胶器材厂厂长,友邦电器总经理,友邦有限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天花吊顶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顶材料分会会长。
截至目前,时沈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397,79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骆莲琴女士,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曾任金达控股有限公司工会,汇利水胶器材厂副厂长,友邦电器副总经理,友邦有限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骆莲琴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043,76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王吴良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浙江超纤集团公司厂长、总经理,浙江联和电光源厂厂长,友邦电器副总经理,友邦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吴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1,53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吴伟江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青岛海尔冰箱公司区域营销中心经理,广东华帝集团特许专卖科科长,广东欧明营销总经理助理,友邦电器营销总监、策划总监,友邦有限策划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吴伟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5,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黄廉熙女士: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截至目前,黄廉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资格证书。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孔冬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哲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工商管理教授。现任嘉兴学院商学院教授,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实践学会理事,中国劳动关系劳动经济教育学会理事,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才研究院研究员。
截至目前,孔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资格证书。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黄少明先生:1966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民建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桐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求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资格证书。不属于最高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1)截止2019年5月16日15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2)上述第1、2、3、8、9、10、11、13、15、16、1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上述第1、2、3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或传线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2016年修订)》的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如没有做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上述提案1.00至3.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请对提案4.00至17.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杜全芬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律、行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26,289,565.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股东提名,根据公司《章程》,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
顾沈华先生: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友邦电器储运部长,友邦有限储运部长。现任公司EHS主管。
截至目前,顾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朱利祥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海盐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埃米顿工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海盐县点石成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嘉兴海创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海盐县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截至目前,朱利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的,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4号《关于核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0,000股(含发行新股6,600,000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6,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2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143,960.00元(已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6,788,0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嘉兴海盐支行账号为0013698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已预付的保荐费用人民币8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095,160.00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0,248,800.00元。2014年1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44号”《验资报告》。
2、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87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080,400股新股,公司本次最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71,8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2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558,853.20元(已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账号为2327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已预付的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25,071.89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33,781.31元。2016年7月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00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3月3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15年5月19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14年2月21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01369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明确了各方的和义务。
2016年7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下属机构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27,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明确了各方的和义务。
2018 年 6 月 7 日,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综合考虑公司与银行合作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要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存放于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绍兴银行嘉兴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在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6月27日,原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已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该专户仅用于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明确了各方的和义务。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公司在绍兴银行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了绍兴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13,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1.43%-4.3%,产品起息日:2018年6月27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3日,理财期限:存款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不接受提前支取。
(2)公司在绍兴银行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了绍兴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4,5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85%,产品起息日:2018年12月4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14日,理财期限:存款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不接受提前支取。
(3)2018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合计为7,575,760.28元。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分别为581.15万元和6,964.3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 募投项目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的建设是为了缓解公司原有产能的不足,是公司原有产能的扩大。因为新建项目与原有产品一致,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和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未针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采购与销售另设立单独的管理、核算体系,此外,为了提高仓库使用效率,公司整合了仓库,客观上导致无法单独核算募投项目的成本、收入、费用,因此公司无法准确核算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为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募投项目的信息,公司按照新增产能所占总产能的比例测算了募投项目的效益,具体如下: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增加基础模块年产能约2,800万片,增加功能模块年产能约52万套;
(2)公司基础模块产能增加至约 4,000 万片(原有产能约 1,200 万片),功能模增加至约112 万套(原有产能约60 万套);
(3)根据新增产能所占比重,募投项目 2018年实现的经济效益为: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442,598.81元*[基础模块新增产能占比(4,000万片-1200 万片)/4,000万片*100%+功能模块新增产能占比(112万套-60 万套)/112 万套*100%]/2=49,157,655.74元。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数据并不是募投项目单独核算的结果,而是根据新增产能所占比重推算而得,因此该数据仅作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做出相应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梦见抓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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